车险不可重复投保 若续保要掐着重点

保险知识2012-12-09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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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险续保不积极,投保真空期出事不能赔。但续保太积极也很麻烦。雷女士上一年的保单还未到期,就买了来年的保险,出险后却需找两家保险公司协商,很是头疼。

  武昌南湖的雷女士去年7月为自己的私家车买了保险,到期时间是今年的7月16日24点,上个月初,雷女士在另一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手上续保,由于保单一时没找出来,也不记得上一年保险的具体到期时间,雷女士便按7月8日为起保时间续保。

  不巧的是,雷女士7月12日在小区内停车时不小心撞到花坛,雷女士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可回家找保单时却发现有两张保单:一张是今年7月16日到期的老保单,另一张是7月8日起保的新保单。“两张保单都在有效期,我是不是可以同时找两家保险公司理赔呢?”雷女士很疑惑。

  太平保险车险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碰到这种情况,非但不能获得两倍理赔,只能由两家公司共同赔付实际损失,而且还要在两家公司办理手续,比正常情况下复杂多了。雷女士为理赔高温下来回奔波,叫苦不迭。

  保险专家提醒:车险续保要掐着点

  安邦保险车险有关专家提醒,因为保险是以补偿为原则,而不是赢利。有车主因不了解车险,曾向不止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而车险作为财产保险,原则上是不需要重复投保的。如果在两家公司的投保价值是一样的,在出险后同时找两家公司索赔,两家公司会各赔50%,并不能通过保险多拿到一份保险赔偿。为此,广大车主在续保前一定要确认保险到期日,如果保险到期截止日是1月18日24点,那么续保的起保日期应从1月19日凌晨0点开始,不要因重复投保而带来后期理赔的麻烦。另外,还有不少车主因忘记起保日期,在车险到期后仍不能及时续保,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一定要记住保险的起止日期,不要因“脱保”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或因重复投保造成理赔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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