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禁止驶入三环以内

汽车新闻西安晚报2018-11-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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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发布《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公告》
  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禁止驶入三环以内
   16日起将对违规车辆予以处理

  本报讯 (记者康乔娜 实习生李佳欣) 记者近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发布《关于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2018年11月16日起,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管、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西安市区域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划定为三类, 一类管控区包括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二类管控区包括以西安市三环路为界并向外延伸,东至210国道、101省道以西区域,西至西安高新区、未央区与西咸新区交界区域内,南至107省道(关中环线),北至西咸北环线西安市行政区域。三类管控区指西安市行政区域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区域。

  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段通行二类、三类管控区,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可通行一类管控区,其他时段禁止驶入。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段通行二类、三类管控区, 禁止通行一类管控区。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只可通行三类管控区, 禁止通行一类、二类管控区。

  西咸新区柴油货车通行管控区域划定为三类。世纪大道(含)以南,咸户路(含)和钓鱼台路(含)以东,沣景路(含)以北,沣柳路(含)以西围合区域为一类管控区。二类管控区包括:一是渭河以南区域,新西宝高速以北、西安绕城高速和福银高速以西,渭河南岸河堤路从福银高速至沣泾大道(含)、世纪大道(含)、沣柳路以东围合区域。二是渭河以北区域,渭河北岸河堤路从包茂高速至沣泾大道段(含)—望贤路—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以北,沣泾大道(含)以及咸阳城西快速干道—国道211包括北塬一路、自贸大道、正平大街和吉元大街段(含)以东,泾永路(含)以南,包茂高速以西围合区域。一类、二类管控区以外西咸新区区域为三类管控区。

  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段在西咸新区区域内通行。国IV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全时段通行二类、三类管控区, 禁止通行一类管控区。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只可通行三类管控区,禁止通行一类、二类管控区。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通行管理规定: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通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通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过境柴油货车可绕行西咸北环高速(G30N)、榆蓝高速(G65E)等西安市周边高速公路,避让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过境通行。

  《公告》明确,对违反本通告驶入管控区域的柴油货车,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排放检验不合格的,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理。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柴油货车,须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件,按照指定时间、路段通行。对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注册的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仍需要进出一类、二类管控区从事商品配送的,自2018年11月16日起,给予6个月的退出过渡期。

  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11月15日,对违反通告的行为只提醒、纠正、警告;2018年11月16日起,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管、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互动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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