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台北11月8日电(记者陈君 刘刚)去年7月,一列台铁列车在进入台北松山站之际车厢发生爆炸,造成多人受伤。台湾“最高法院”8日终审判决,依对儿童犯杀人未遂等罪判处制造这起爆炸案的男子林英昌有期徒刑30年4个月。
去年7月7日,林英昌携带自制爆炸物自南投北上,在板桥火车站改搭台铁列车前往基隆。当日晚间,在列车即将进入松山站之际,林英昌引爆爆炸物,造成包含1名儿童、6名少年在内的24人受伤。
此前的二审中,台高等法院依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林英昌10年6个月徒刑,并科罚金新台币30万元,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未遂等罪部分,判处19年10个月,确定合并执行29年10个月。
台“最高法院”8日发布的新闻稿指出,由于二审针对杀人未遂部分的判决有适用法则不当等违误,但不影响事实的认定,因此撤销改判,罪名与刑度与二审相同。
新闻稿指出,林英昌因罹癌厌世、求职不顺、生活压力沉重、与家人相处不睦,又感遭受歧视、社会不公,打算以引人注意的自杀方式报复社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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