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美国前总统克林顿。
中新网3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美国前总统克林顿8日在《华盛顿邮报》上发表专文指出,界定婚姻为一男一女的美国联邦“婚姻保护法”(DOMA)违反自由、平等和正义原则,抵触宪法。
克林顿指出,“身为签署法案的前总统,我现在认为婚姻保护法违反自由、平等和正义原则,与宪法精神不兼容。”
克林顿解释,当时签署法案附带声明指出,即使社会反对和意见大相径庭,执行这项法律不该有歧视之嫌。如今克林顿认为,“婚姻保护法”“本身就是歧视”,应该废止。
克林顿1996年总统任内时期,在535名国会成员中仅有81人反对法案的压力下,签署“婚姻保护法”;法案第3节界定婚姻为一男一女的结合,条文使得同性恋伴侣无法如异性恋夫妻一样,享有税务、保险、继承、移民等权利。
美国最高法院本月27日将首度就“婚姻保护法”进行初步辩论。引发辩论的起因是一名83岁的纽约市民温莎(Edith Windsor)在合法结婚的同性伴侣过世后,无法继承伴侣的不动产,还得缴交大笔税款。温莎向纽约法院提出起诉,最后被最高法院接受。
克林顿认为,美国宪法第19修正案让女性拥有投票权,至今还不到100年,不过现在美国社会对拒绝女性投票的国家所持的看法,如同“外星国度”;而从2013年看“婚姻保护法”或反对婚姻平等权,是美国人已不熟悉的社会氛围。
奥巴马政府已在上月22日向最高法院提出撤销“婚姻保护法”的建议,多名共和党前政府要员也共同呼吁支持婚姻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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