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查明,该女嫌犯从2010年8月开始,相继在法兰克福周边的居民区内设立了7家妓院,总共雇用了近200名女性,其中大多数为中国籍,她们必须将收入的一半交给这位女嫌犯。
德国如何管理性工作者?
2002年颁布的《色情交易法》使卖淫在德国合法化。政府颁布该法律的初衷是保障性工作者权益,反击人口买卖活动。从那时起,性工作者被纳入医疗、退休金及失业保险范围,并且可以理直气壮地获取工资。
在德国境内,有专门的性工作者就业指导中心,这个部门由政府官员亲自管理,登记在册的性工作者都有纳税证明和工作许可证。不仅如此,这些性工作者像在其他行业工作的人一样,也享有社会福利。不过,强迫妇女儿童接客或者贩卖妇女儿童的,仍然会追究法律责任。
要是遇到不给钱的客人,性工作者们可以指认出来,并有权控告他们,追讨服务费。不过,客人们不能因为不满意性工作者的服务控告性工作者。
为遏制色情行业中的强迫性交易、人口买卖及其它有关犯罪行为,德国政府近期拟修改旧《色情交易法》。新的《色情交易法》草案规定,从事性交易者年龄不得低于21岁,妓院及性工作者本人必须持有经营许可。为“保护女性免受人口交易及强迫性交易之害,严惩该行业的犯罪行为”,新法还对警方和政府机构赋予随时登门检查的权利,规定性工作者本人须向政府机构登记,在遭遇检查时出示许可证。此外,性工作者每年还必须接受一次“医疗咨询”。(腾讯新闻综合观察者网、华声在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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