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看一下日活用于录像制作的胶片,就会觉得实在是粗劣不堪。还有,当你说“我能拍得更好”时,他们就说“那你给我们拍吧”。可是从商业角度讲,这种买卖很不划算。一部片子的制作费用总得要65万到70万日元,演员都是色情电影的专业演员,一天下来得给15000日元才有人干。拍摄时间要两三天,用四五个人。还有灯光两人,摄影三人,把这些单干户请来,人工费用就要30万左右。所以,根本没法雇人写剧本,也没法请导演。最后拍出来的作品,两部能卖140万到150万日元,就是说,两部合在一起也不过是十来万的利润。
能在如此捉襟见肘的预算下承担影像制作的,恐怕只有那些号称作品值300万日元、却又不得不在恶劣环境里忍气吞声的粉红电影制作者了。
日本枫红电影巨匠向井宽(独立制片人)承揽日本Bicotte和东映VIDEO的业务时,起用了在日本居住的外国女模特或外国游客,使用16毫米胶片制作录像带专用的“日产外国粉红电影”。另外,当时的盒式录像带只能收录30分钟内容,为便于压缩,他有意识地把面向剧场公映的60分钟的粉红电影分成前后两辑,分别拍摄。
同样,为了降低成本,代代木忠的办法是运用纪录片风格,最大限度地压缩剧本,减少台词,鼓励即兴表演。在80年代的AV制作中,独立制片人这种令人钦佩的创意以及对工作效率的不懈追求,都淋漓尽致地发挥了出来。
可是不知为什么,代代木纪录片风格的录像却刺激了当局。
1972年1月10日,德岛县池田警察署以涉嫌散布淫秽图画逮捕了高松市的音像出租业者,《星期二的狂欢》和《世界派对》两部录像带被曝光。这两种录像带都是代代木操盘的日活作品。池田警署还进一步搜查了位于大阪的日活关西分公司,搜走了《蓝色公寓》和《色情·医疗顾问》这两部作品(近代映像制作)。
池田警署发起行动的起因,是接到了举报,“辖区内的情人旅馆里发现了下流录像”。警察并不知道录像是用与粉红电影相同的程序制作出来的东西,以为是无码的黄色电影,于是开始追究。在这个事件中,警方“抢跑”的嫌疑很大,可他们毕竟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旗号,那就是遏制“色情录像”的势头。德岛县警提出的主要指控就是,这些录像“几乎没有故事情节,是仅仅为了展示露骨场面而制作的电影”。而对于日活方面“情人旅馆是私密空间,用途不过是为了个人观赏,不属于公开陈列”的辩解,警方也给予了严厉的驳斥——“就算是情人旅馆,但在阿波舞大会的时候普通游客也会入住。”
涉案的代代木也发表声明,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运用(拍摄)技巧使本没有性交的场面看上去就好像在性交一样,从某种角度讲,我们做的和电影院里上演的35毫米的东西没什么不一样。女主角又都是用胸贴的……(受到追查的)这个只是因为全景镜头太长了吧?或许就是这个原因……
“德岛录像”案发19天以后,1月29日,这次是“日活Roman Porno”遭到了警视厅的调查。它被视为日本色情表现的分水岭,是十分重要的事件。
“日活Roman Porno”第一部在前一年(1971年)的11月20日首映,影片是全彩色画面,十分完美。女优团队演技高超,观众赞不绝口。因为这次成功,濒临倒闭的日活竟然起死回生。大型电影公司转拍成人电影,不但使“色情”这种表现手法进一步渗透到更多的平民之中,同时也使人们期待日本能够继欧美之后解禁色情电影。
1971年,在“日活Roman Porno”第一部尚未公映的时候,警视厅就到公布了电影剧照的杂志社调查情况,实际上是在打预防针。面对电影评论家“这是审查行为”的批评,警视厅这样回应:“就算时代再发展,只要触犯了刑法,警方绝不姑息。”
色情故事片的涉案将人们对日本解禁色情电影的希望一扫而光,而后映画伦理管理委员会(映伦)也被卷了进去。经过了前后长达九年的法庭辩论,1980年8月1日,“日活色情案判决”下达,九名被告终于被判无罪。
不过,映伦为了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早在公开宣判前的5月,就开始着手修改强化审查标准(即避免直接表现全裸和性行为,抑制声音效果及身体动作的描写,注意排泄、肉体虐待等描写不要引起自卑感等等)。
映伦的强化规范措施使观众的愿望幻灭了吗?没有!事实证明,该事件反而起到了宣传作用,为“日活Roman Porno”增加了观众。
欧美因为70年代初期的解禁,色情电影市场不断扩大,但是在日本,毋宁说是强化管制引起了人们对于色情电影认知和兴趣的提升,这才是观众增加的主要原因。在影像的世界里,同样会出现“逆反现象”——官方越是打压,民众就越是关注。
(本文摘自《日本AV影像史》一书,译者陈涤,新星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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