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柏林6月30日电 德国联邦议院30日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在该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今后,德国的同性伴侣将可以登记结婚,并拥有领养子女的权利。
在经历了激烈的辩论后,德国联邦议院当天以393票支持、226票反对、4票弃权通过了这一被称作“让所有人都能结婚”的法案。
在此之前,德国允许同性伴侣结为所谓“民事结合”关系,但不享有领养子女等权利。曾长期反对将这一法案诉诸联邦议院(即德国议会两院中的众议院)表决的德国总理、执政党基民盟主席默克尔本周出人意料地为这一表决开了绿灯。
但在30日的表决中,默克尔本人作为联邦议院议员投下了反对票。在解释自己这一决定时,默克尔表示,对她而言,德国《基本法》当中规定的婚姻就是指男性和女性的结合,但她同时确信,德国已经具备完全接纳同性婚姻伴侣的可能性。
在本次表决中,德国联邦议院中的社民党、左翼党和联盟90/绿党等党团均投了赞成票。政治立场偏保守的基民盟/基社盟党团领袖则事先表示,对表决不预设立场,该党议员可自由投票。最终基民盟/基社盟党团有约四分之一的议员投了赞成票。
当天清晨,大批LGBT非异性恋人士冒雨聚集在柏林总理府前,力挺同性婚姻合法化。当表决通过的消息传来,柏林勃兰登堡门等地标前的同性婚姻支持者开始庆祝。
目前,全球范围内有20多个国家允许同性婚姻。据德国电视一台报道,在德国之前,欧洲国家中相继已有荷兰、比利时、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丹麦、法国和英国(除北爱尔兰外)、卢森堡和芬兰等国将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天主教影响力较大的西班牙和爱尔兰,现在也允许同性婚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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