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男子携带过期信号火炬 乘高铁被拘留

江苏要闻姑苏晚报2018-01-02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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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铁路公安处苏州北站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携带危险物质案,当事人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天下午,苏州北站派出所民警接到安检员报案,称在一名男子行李中发现大量可疑物品。通过安检值机屏幕,民警发现行李中的物品极有可能是危险物品,随即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男子包内共有手持信号火炬42支、火箭降落伞信号火炬36支、手持烟雾信号火炬6支。当事人李某今年44岁,是一艘货轮的船长,他告诉办案民警,这些信号火炬原本都是放在船上,准备海上遇难时求救用的,这次检查时发现均已过期,更换后一直没有人回收,他想着快过年了,这些火炬的火焰花花绿绿的,像放烟花一样,带回去给小孩玩,孩子们肯定喜欢。这次轮船返航后,他准备从苏州北站乘火车回老家,没想到不仅没能坐上返乡的高铁,反而进了拘留所。根据相关规定,信号火炬属于易燃易爆违禁品,铁路警方依法没收,并给予李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大美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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