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朋友圈里那些女明星通过美容、整形手段变得更美的照片,是不是很心动?告诉你,很多都是假的。不少医美机构因乱用明星照片做宣传,被告上法庭。最近,南京市秦淮法院就判决了一起案件:在公众号上用明星陈乔恩的照片宣传整形服务,南京秦淮安安医疗美容诊所被判赔偿各项损失 3 万多元。
陈乔恩索赔 65 万多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秦淮安安医疗美容诊所在他们的公众号上发布了以下文章:《30+ 岁又怎样?跟陈乔恩唐嫣学穿衣,照样艳压群芳!》,该文介绍陈乔恩穿衣搭配并使用数张她的照片,文章尾部留有活动促销以及广告、联系方式等。《2015 最具价值女演员:"东方教主"陈乔恩不止靠演技》,该文首先对陈乔恩演艺事业及成就进行了介绍,其次通过图文对她的五官及脸部线条进行了描述,借此介绍了溶脂等多种医疗美容服务项目,文章尾部留有该医疗诊所的大量广告及联系方式。此外,还有类似多篇文章,最终的目的,当然都是为宣传他们的业务。
陈乔恩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将该医疗诊所告上法院。她要求,南京秦淮安安医疗美容诊所立即停止实施侵犯她肖像权、姓名权及名誉权的行为,并在报纸上向她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60 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 3150 元,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 5 万元。
法院判赔 3 万多元
南京秦淮安安医疗美容诊所认为,他们在公众号中所推的文章并未损害陈乔恩的形象,不存在侵害她合法权益的行为。即使存在侵权行为,他们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应当根据侵权的行为是否过度,以及是否获得经济利益来进行综合认定,她要求的巨额赔偿损失极其不合理,他们愿意赔偿损失 2 万元。
法院认为,对于陈乔恩要求医疗诊所停止侵权的行为,南京秦淮安安医疗美容诊所已经删除了相关图文内容。陈乔恩是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公众影响力的人物,医疗诊所将她的肖像公开使用在公众号上,可能会误导社会公众对她的认知,确有不当,法院酌情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 5000 元。南京秦淮安安医疗美容诊所没有经过陈乔恩的同意,将她的姓名、肖像照片在公众号上宣传,他们的行为侵犯了人格权。根据目前司法实践,人格权侵权的经济损失因不同的侵权对象其人格权在社会上的经济价值不尽相同,结合陈乔恩的知名度及公众影响力等实际情况,法院酌情认定经济损失为 25000 元,并对维权费用 3150 元予以认定。
法院最终判决,南京秦淮安安医疗美容诊所在某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赔偿陈乔恩经济损失 25000 元、维权合理支出 3150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0 元,合计 33150 元。
困境:维权成果和违法所得不成正比
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应超表示,首先,明星作为公众人物,他(她)的隐私权保护力度肯定没有普通人的大,这是明星做出的牺牲。明星的隐私权被侵犯,必须要达到一定程度,给名誉造成影响或者说造成广大的社会非议,这时候才能去追究责任。但娱乐也是有底线的,公布明星一些很隐私的信息,比如他们的常住址、收入、家庭情况,污蔑明星整形之类的,法院是会保护明星的合法权益的。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分析明星穿着打扮、长相的公众号不在少数,这种情况是否侵权?徐应超告诉记者,公众号没有经过明星的许可使用他的肖像用来包装自己的产品,带有盈利性质来推广,这肯定涉及侵权。
"目前这类案子陷入困境,维权所得的成果跟这些医美机构违法所得不成正比。有可能医美机构通过这种广告获益很大,最终法院认定侵权赔偿的违法后果却不是很重。立法是需要不断完善的,惩罚机制要建立起来。"徐应超说,"惩罚机制不能总是通过法院司法判决来维权,比如说作为管理平台是有监督部门的,平台可以进行一些相关宣传,同时考虑是否可以关闭类似公众号或者说禁止发布这种文章。"
多位明星通过法院维权
现代快报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到,陈乔恩此前曾多次因被侵权而将医美机构告上法庭。2017 年,江苏昆山某医疗诊所在其公众号上刊登文章《小 V 脸有多重要?看了你就知道!》,在文中张贴了陈乔恩的照片,文字描述为"陈乔恩变大脸后,咳咳,变身乔恩阿姨了",并借此宣传自己的整形项目。最终,法院判决昆山某医疗诊所赔偿陈乔恩经济损失 8 万元及维权费用 3150 元、损害抚慰金 1.5 万元。
除了陈乔恩,还有柳岩、林志颖、李小璐等明星也均因被侵权通过法院来维权。
值得一提的是,"新氧"公众号发表了较多爆款明星整形文章,公众号所属公司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被李小璐告上法庭。原来,"新氧"公众号发表了《李小璐人生最棒的事情就是变成网红脸》《整容界标杆李小璐变脸史,辣妈减龄利器全靠整》等多篇文章。最终,法院判决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李小璐经济损失 20 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3 万元以及维权成本 32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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