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八点左右,有市民报警称无锡梁溪区五爱路西新饭店对面三楼天惠超市有人跳楼。消防部门接到消息后立刻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当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一名女子坐在2楼与3楼之间的外墙平台上。抢险救援人员在3楼窗户处试图与女子交流,可女子情绪十分激动。通过民警得知,该女子以前有赌博恶习,女子老公在跟她离婚后,现在不让她看孩子。女子想不开就要跳楼,嚷着要见孩子最后一面。
抢险人员在勘查房屋结构后,因为考虑到女子的位置上方窗户有限位,同时女子坐在中间两边无法行走,没办法乘女子无法察觉的情况下进行救援行动。
小编有话说:
和前夫家庭有矛盾,这位女士用这种方式处理未免太过偏激。最后是既激化矛盾又浪费公共资源。同时,我们也要说明,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另一方和孩子见面也是不恰当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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