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用炉子烤出来的鱼,不能随随便便叫“炉鱼”。近日,我市一家做鱼的餐饮企业擅自用“炉鱼”做店名被人以侵犯商标为由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5万元。后经法院调解,最终赔偿对方5万元。
“炉鱼”是一家近年来兴起的烤鱼餐厅,在全国大型商圈均有门店,我市近年也开了几家门店,曾一度为市民热捧。
据介绍,“炉鱼”的商标所有权人是杭州外婆家餐饮集团。早在2014年,杭州外婆家餐饮集团就注册“炉鱼”商标作为新的品牌经营。
去年,外婆家餐饮集团发现我市某购物广场内开了一家烤鱼餐厅,名字里也含有“炉鱼”,并且在门面装修、服饰、菜单上均显著使用“炉鱼”二字。后经了解,这家烤鱼餐厅在工商部门注册名称为“常州炉鱼来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餐厅)。
外婆家餐饮集团认为,常州这家餐饮已构成了商标侵权,于是起诉到我市新北区法院。
常州餐厅辩称,之所以在店名中用“炉鱼”,主要是他们店里做鱼时特殊的方式。店里的鱼是在封闭的炉子烤出来的,所以简称炉鱼。常州新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杭州外婆家餐饮集团对“炉鱼”注册商标有使用权和禁止权。常州餐厅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常州餐厅承诺停止侵犯外婆家餐饮集团有限公司“炉鱼”商标(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不当使用带有“炉鱼”标识的店面招牌,店铺装潢、名片、点菜单、广告牌、餐具、工作服等用品)并赔偿原告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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