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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讨债引起纠纷
警方摸排调查
2017年6月3日,高邮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大走访大排查活动中获得线索:位于该市高邮镇的一处酒行最近总是聚集很多人讨债,引发纠纷。经侦民警得知此情况后,迅速与辖区社区民警取得联系开展摸排调查,了解到该酒行以“皇缘酒”商品订单投资模式向群众吸收资金,最近酒行负责人失联,引发群众讨要投资款。
与此同时,2017年6月9日,高邮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又接到刘某等五名群众报警:江苏皇缘商贸有限公司王某等人向群众吸收资金,现在资金链断裂,王某无法联系。随后,高邮警方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
以订单模式营销白酒
大肆吸收公众存款
从2009年开始,王某在江苏省高邮市开店销售安徽亳州某酒厂生产的皇缘白酒,生意一直不算好。到了2014年底,王某了解到市场上以商品订单模式营销白酒的方式赚钱快,可以短时间内募集到大量资金。王某觉得使用这种模式可以吸引群众买酒投资,迅速打开市场,带动皇缘酒的销售,打造皇缘酒的品牌。
2015年1月23日,王某租赁厂房在高邮市注册成立了江苏皇缘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的集资模式为:“投一分钱拿三分货模式”,即客户与公司签订《商品订单协议书》,约定首单投资1.5万元,次单复投每单均为1.2万元。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客户可以直接提走价值4.5万元的皇缘酒;二是客户先提走价值1.5万元的皇缘酒,剩下3万元的酒由公司代销,公司收取20%的管理费6000 元,余下2.4万元分64周返还,每周返还客户375元。另外,每介绍一名新人投单,介绍人可得到3000元奖励。
办案民警叶辉灵:几乎没有客户会选择第一种投资方式,都是幻想拿到高额返利去选择第二种投资方式。该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复投多单,规定如果客户一次性投资10单,在不拿酒的条件下,公司会加送一单,即“投十送一。有一名客户,一次性就投资了160万元。
办案民警吴晓明:犯罪嫌疑人对外吹嘘价值4.5万元皇缘酒的市场价格大概是5000元,如果客户仅提走价值1.5万元的皇缘酒,相当于花了1.5万元买了价值1500元左右的白酒。
讲究排场“迷惑”投资人
无法兑付主犯“跑路”
警方调查发现,公司组织架构严密、人员分工明确。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在连云港、泰州、兴化、淮安、无锡、镇江、扬中、南通及扬州各区县等多地开设分公司和销售门店,参与投资的人员多达3000余人。
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召开推介酒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仅2016年,就先后在扬州高邮、连云港等地举办8次推介酒会,并在高邮修建了宴会厅,专门用于举办酒会,对外公开进行虚假宣传,吸引群众投资。市场部人员宣称公司是运用“神奇ABC黄金法则”来拓展皇缘酒销售业务,通过吸收客户资金,资金循环运转,扩大皇缘酒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最后再把卖酒挣来的钱回报给客户,达到共存共赢。
但是吸收资金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该公司已无力向客户兑付返利。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王某选择了“跑路”。后在高邮警方的侦查攻势下,王某迫于压力,于2017年6月19日向高邮警方投案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主犯王某说:“刚开始我确实想在本地打造‘皇缘酒’的品牌,梦想走上一条成功之路,但这种代购代销模式,资金链一定会崩盘,我的梦想注定不会成功,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在此,我也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一时贪图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心重注定会栽跟头。”
最终,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涉案金额4亿余元,涉及江苏省内7个地级市20余个县区3000余名投资人。
警方提示
遇到“高额回报”,要擦亮眼
民警提醒,投资人要提高识别能力, 不要被高息诱惑蒙蔽,遇到“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擦亮眼睛,冷静分析。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保证经营运转能始终保持盈利状态,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要合理、理性投资,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投资人要搞清楚投资公司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可通过政府网站和工商等部门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机构或公司,批准经营范围中是否包括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如果不具备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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