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女子喻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在没存款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从某支付平台中购买理财产品。于是,胆大的她陆续买了215万。相关单位发现系统故障后,采取措施追回了部分损失,可喻某却拒绝返还其余部分。无奈之下,相关单位只好报警。近日,南京鼓楼法院作出判决,喻某因犯盗窃罪获刑11年,罚金15万元。
2017年7月22日,26岁的喻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明明没有存款,却可以从某支付平台上购买理财产品。随后,她连续购买了价值人民币215万元的理财产品,并从中成功提现170万元。支付平台公司的一家关联单位发现这笔财产损失后,查出是由于内部系统出现故障,于是赶紧联系相关单位挽回损失120多万元。之后,相关单位多次通知喻某返还剩余款项,可她拒绝了,还以挂失的方式更换银行卡,并继续使用剩余的提现款购买保险和理财产品。
同年8月29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喻某抓获归案。当案件进入审理程序时,最初发现问题的关联单位向鼓楼法院提交了谅解书,请求法庭对其从宽处罚。鼓楼法院认为,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念在喻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大部分财产损失也已被追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近日,鼓楼法院作出判决,喻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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