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江苏新闻3月7日电 3月5日晚,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9岁,盐都区人)执行刑事拘留。
1月14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妻子徐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盐都区公安局盐龙派出所民警查获。3月5日上午,盐龙派出所王警官、卫警官到李某经营的门市向徐某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李某认为徐某运输危险物质是应吕某要求的,要徐某签字必须要吕某到场,并拦住徐某不让其在告知书上签字。后民警传唤徐某到盐龙派出所,遭到李某的阻扰。民警向其宣传相关法律,告知其不要阻碍执行公务,李某不听劝告,一直拦住徐某不接受公安机关的传唤。经多次劝说无效,民警决定依法口头传唤涉嫌妨害公务的李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李某拒绝传唤。后民警强制传唤李某,在传唤过程中,李某对民警进行辱骂,并将辅警左手无名指咬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案件发生后,盐都区公安局迅速启动民警维权机制,抽调治安、刑侦、督查进行调查,对嫌疑人李某依法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按照妨害公务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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