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9日凌晨零时许,居某(男,35岁,安徽当涂县人)在城区某浴场因琐事与服务员发生纠纷,后其为泄私愤,频繁使用手机拨打110,谎称该浴场内存在拐卖妇女从事卖淫违法活动并对110接警员恶语辱骂。
现场图
2018年3月7日,居某被淳溪派出所抓获,因其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高淳公安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4日处罚。
赵警官普法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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