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郭晋 见习记者 毛晓华)泰州泰兴男子温某,自从染上毒品后,不仅花光过去的积蓄,而且卖掉家里的房子,欠下40多万元债务。因为吸毒、贩毒,最近这八年时间,他有一半时间在监狱中度过。没想到的是,温某 2015年10月出狱后又重操旧业进行毒品交易。2016 年4月,迫于强大压力,温某主动向警方投案。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日前,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四年和有期徒刑十五年。据了解,这是泰州市今年宣判的最大一起涉毒案件。
据了解,温某今年47岁,泰兴本地人。由于温某有盗窃、吸毒前科,民警对其格外注意。2016年春节期间,泰兴警方查获收押一批涉毒人员,几乎每条线索都指向温某。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2015年下半年,温某刑满释放后,涉嫌多次组织毒品交易。初步调查表明,温某原来的上线是常州人,由于此人事败被抓,他便联系到狱友许某。仅在当年四月份,温某与扬州的许某之间,就发生过两次毒品交易,一次是 25 克,一次是 75 克。
而随着众多吸毒人员的落网,引起了温某的警觉,温某意识到在劫难逃,遂于 2016 年4月19日下午主动向警方投案。
据温某交代,染上毒品以后,他不仅花光过去的积蓄,而且卖掉家里的房子,还欠下 40 多万元的债务。因为吸毒、贩毒,最近这八年时间,他有一半时间在监狱中度过,直到 2015 年 10 月份才恢复人身自由,但出狱后实在忍不住,于是重操旧业。
结合温某的供述,民警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许某、巢某和王某。
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巢某多次贩卖、运输毒品给被被告人许某,被告人许某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王某多次贩卖、运输毒品。
依照我国《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巢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许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温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因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据了解,2016年,泰州共抓获涉毒作案人员 60 余名,缴获毒品近 3 公斤。其中判处死刑 1 人,判处无期徒刑 2 人,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以上的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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