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鼓研 见习记者 刘遥)一男子承包了某单位的一项土建工程,没想到建成之后屋面居然出现漏水的情况。单位开会决定对其2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予以扣留。该男子心生恨意,决定让朋友找几个社会青年“吓唬”一下负责该工程的领导。两个月内他们动手了4次,但有两次都打错了人。7月19日,南京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寻衅滋事案。
2007 年,潘某承包了某单位共6万多平方米的土建工程, 为了防止工程出险质量问题,该单位在结算工程款的时候留了一笔大约20万的尾款没有付。2010年因为出现屋面漏水的质量问题,该单位通知他去参加会议,当时负责该项工程的杨某和其他几名领导与他协商决定,扣留这笔尾款作为维修费用。潘某当时虽然同意了,但是他觉得漏水并不是他的问题,因为这项工程还有其他的承包商一起负责,漏水的问题并不是出在自己身上。
2016年5月的某天,心生怨气的潘某和挚友邓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大吐苦水,邓某听完后也是气愤不已,认为是该单位故意“搞事情”,这钱应该要回来。于是,两人商议,由邓某找些社会青年“吓唬”一下杨某,然后再由潘某亲自与他商谈退款的事情。
之后,潘某又找来了另一位朋友王某,此人比较了解杨某的情况。潘某就让他帮忙和找来的两个打手们一起到场,负责指认。计划完备,打手们在该单位附近蹲点,王某看到目标出现,瘦高个,戴眼镜,两个打手冲上去二话不说一顿拳打脚踢后逃离了现场。没过几天,王某接到了潘某的电话,才知道自己认错了人。
一次不成,潘某觉得恶气并没有出,虽然伤及了无辜,但既然已经动手,就一定要做下去。于是他又通过邓某找来另一伙打手,打了杨某两次,虽然这两次王某指认对了,但都因为下手太轻,潘某并不满意。到了第4次,王某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又认错了人,上次“躺枪”的杨某同事再一次无缘无故挨了一顿打。
接到报警后,潘某、邓某、王某等7人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7月19日,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邓某、王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潘某另案处理。检察机关认为,这伙人随意打人数次,情节恶劣,应追究他们相应的刑事责任,建议法庭判处邓某有期徒刑2年9个月至3年。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其2年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
鼓楼法院并未当日宣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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