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洁 栾艺伟 记者 毛晓华)一部“苹果”手机只要几十块钱?还真有人信了。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山西一男子沈某以低价代购“苹果”手机为诱饵,骗得泰州靖江一名少年28000余元。日前,沈某因犯诈骗罪获刑。
去年10月份,靖江少年朱某收到一条昵称为“X 代撸6splus29元7plus66元”发来的好友申请。
“‘苹果’手机竟然只要几十块钱?”超低的价格让一心想买部“苹果7plus”手机的朱某非常心动,随即通过了对方的申请验证。
一番问询后,朱某便向该号主人沈某“订购”了一台“苹果”手机,双方约定通过转账形式进行付款。
本以为赚了大便宜的朱某,浑然不知自己已经一步步走向沈某布下的圈套中。
随后,沈某先是以“手机从香港发货,需要交纳代撸费用及定金”为由,骗得朱某先后转账6次共计2062元。为了获得朱某的信任,沈某向朱某提供了订单单号、手机照片以及查询物流的网页链接。
朱某输入订单号一查,果然手机显示从香港元朗发货,且收货人、产品信息都准确无误,顿觉安心不少。
然而,手机并没有想象中顺利到达。在随后的几天时间里,沈某又多次以“手机办理通关需要费用”“手机因为偷税被扣押需要贿赂海关”以及“从海关发货需要快递费”等为由,不断要求朱某转账,并且承诺这些费用最终都会退还给朱某。一心想要快点收货的朱某丝毫没有察觉异样,先后17次转账给沈某,共计人民币28062元。
然而,朱某最终等来的却是沈某将他彻底拉黑删除。
发现被骗的朱某懊悔不已,在家人陪同下至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嫌疑人沈某在骗得款项之后,将这笔钱全部挥霍,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沈某的父亲代他退出了人民币28062元。
靖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判处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退赔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八千零六十二元,发还被害人朱某;公安机关扣押的手机、电脑、路由器、上网调制解调器等物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