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后妻子离家出走,男子苦追不上竟然谎报绑架警情,妄想通过公安机关帮其拦住离家的妻子,最终却“偷鸡不成蚀把米”,妻子不但没留住自己反倒受了处罚。近日,该男子因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10月底的一天中午,东海县牛山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年轻男子报警称其妻子在东海县牛山街道浙江小商品城南门被人绑架。警情就是命令,值班民警马冲迅速电话联系报警人。报警人自称唐某,称其刚从新浦出发,正在高速上追赶绑架妻子的车辆。“绑架犯”薛某开车已经到了灌南境内,正在沿着长深高速往上海方向逃跑。民警了解完案情后迅速将上述信息反馈110指挥中心。
此起案件引起了高度重视,110指挥中心通过相关技术确定了嫌疑车辆的车牌号码和行驶轨迹,并在连云港市局相关部门的协调下,通知灌南县公安局对嫌疑车辆进行布控堵截。灌南高速交警于当日15时许在长深高速灌南李集段将薛某驾驶的嫌疑车辆拦截,现场查获驾驶人薛某及“被绑架”人庄某。民警遂通知报警人唐某前往灌云县公安局,后又将庄某、薛某、唐某三人从灌云带回牛山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牛山派出所,民警分别询问相关当事人,终于了解到了所谓“绑架案”的真相:唐某与庄某本是夫妻,最近因感情不和一直在闹离婚。期间唐某打电话、发短息给妻子庄某,庄某均未予理睬。当天上午,庄某电话联系其同学薛某一起去苏州打工,薛某即驾驶自己的白色轿车前往庄某处,载上庄某后沿沈海高速开往苏州。唐某得知此情况后担心庄某去苏州后更无复合的可能,两人婚姻关系会彻底破裂。所以想出谎报警情的法子,在明知庄某自愿与他人一起乘车离开东海的情况下,谎称庄某被绑架,借由公安机关拦截外出打工的庄某,希望能挽回二人破裂的感情,这才上演了一出离奇的绑架案闹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东海县公安局对唐某进行了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佰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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