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8日讯(通讯员 刘卫 记者 范木晓子)“身世本来就不幸,还长期遭到家庭暴力,她一时想不开就选择轻生。”11月8日,盐城市一名女子准备投河,好在辖区民警及时赶到,才避免一起悲剧的发生。
今天上午9点30分,盐都区公安局北蒋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女子躺在北蒋街道盐金路街心公园桥边,神情可疑。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现场,民警并没有看见躺在街心公园桥边的女子,民警沿着公园道路进行了寻找,看见了一位在街心公园游晃的女子慢慢朝桥边走去,该女子精神恍惚。
民警分析报警人所报警情就是此女子,加之雨天该女子并没有打伞,民警立即停下车向女子靠近,就在民警向女子靠近时,该女子一只脚踏上桥柱欲跳河轻生,眼疾手快,民警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将欲投河轻生的女子抱住并救下,女子被成功救下后,民警将该女子带回了所里进行劝说工作。
女子介绍自己姓仇,在出生时便被亲生父母遗弃了,而仇某的养父养母在她十几岁时,也将其遗弃。出生不幸的仇某在长大后,经人介绍嫁给了盐都区郭猛镇村民朱某,没想到四年的婚姻生活里,仇某吃了不少苦却没有得到丈夫朱某及公公的体恤,反之,仇某经常被丈夫朱某及公公殴打。种种不幸,让仇某的心中有了难以解开的心结。
去年,仇某在上海打工期间被开除回家,在坐车回家的路上,仇某认识了身为律师的崇某,仇某便将其婚姻不幸福的遭遇告诉了崇某,并请求崇某关于离婚的法律援助。
今天,仇某联系崇某咨询办理离婚的法律程序,而崇某因有事,便驾车将仇某带至他位于北蒋街道的老家后,自己先行离去。待在崇某老家的仇某一时间心结难解,就独自外出走上街道游晃欲投河轻生。
经过出警民警数小时的思想工作,女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并被家人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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