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多次均显示“有问题”,但因为考虑到考生可能因为化妆或整容导致机器误判,在结束以后又再次进行了检查,才将其抓住。
好闺蜜无话不谈,有求必应,但关系再好,有些忙是坚决不能帮的。但下面这一对闺蜜却玩起了替考,到底两个人为何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10月27日上午,无锡市区一所中学作为成人高考的考点,在考生们进场接受身份验证时,突然一名考生的身份,引起了监考老师的怀疑。
在核对身份证照片与本人时,老师发现“长得不一样”。
再通过人脸识别仪,结果也显示“有问题”。但因为考虑到考生可能因为化妆或整容导致机器误判,老师们没有立即阻止考生参考,放行让其找到座位开始考试。
但为了慎重起见,监考老师还是将此事,反映给了楼面巡考老师。考试结束后这名女生被巡查老师单独带至学校会议室进行身份核查,果然在被要求背出身份证号时,无所适从的女生终于承认她是帮闺蜜来替考的。
原来这名耿姓女生,是一所大学的大三学生,在一次寒假打工时,认识了同龄女生童某,两人很快便成为了无话不谈的闺蜜。前不久,童某面露难色地找到耿某,称因为成人高考考试在即,而自己“没什么把握”,便想请耿某帮她一个忙——替考。
一来因为耿某一直在准备专升本考试,对童某报考的学科相关知识比较熟悉,二来禁不住闺蜜的再三请求,耿某抱着侥幸的心理答应了下来。不过在进考场一刹那,耿某也曾一度打过退堂鼓。
迎龙桥派出所民警钱涛说:“考场都有公示牌,告知考生违反相关考试纪律会受到怎样的惩罚,当时耿某进考场后,还用手机发了个微信给童某,说她心虚,但是童某跟她说没事的,耿某还是进考场考试了。”
结果不用说,闺蜜之间替考一事,果断被识破,两人双双进了派出所。
经警方核实,事实上这对闺蜜不仅长相有差异,身材外形也长得一点都不像。耿某比较瘦小,而童某略胖。说什么呢,就这样都敢替考,简直不把考场当回事!
民警介绍,以往查获考试作弊,最多给予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但在新修订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已经新增了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等罪名。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目前,耿某和童某这对昔日好闺蜜,因涉嫌代考罪被警方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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