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 16 次购入散装汽油,在民房里偷偷给过往汽车加油,每斤能赚五毛钱左右 …… 一名兴化男子在南通做起了这样的生意,赚了 1.2 万多元。警方现场查获时,民房里到处都是堆积如山的塑料桶,有的已经空的,有的还装得满满的。这些毫无安全措施存放的汽油,被查到时还有 2068 斤!要是一旦不慎引燃,后果简直不堪设想。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启东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堆积如山的汽油桶 通讯员供图
据介绍,仲某兵是江苏兴化人,在没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也没有在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他偷偷做起了成品油买卖生意。2016 年 9 月底到 11 月 27 日期间,仲某兵先后 16 次以每斤 2.50 元的价格从通州购入散装汽油 2 万余斤。
△现场查获的秤和汽油桶 通讯员供图
为了找到更多的买家,仲某兵偷偷印制了小名片进行散发,并在启东市北新镇轶昌村大华路口西侧的民房内以每升 4.50 元的价格进行销售,算下来每卖一斤可以赚大约 5 毛钱。累计非法经营汽油金额 68014.83 元,实际已销售金额 62844.83 元,非法获利 12219.74 元。
11 月 28 日,仲某兵在该处出租屋内被民警抓获,现场依法扣押剩余汽油 2068 斤及销售工具塑料软管二根、电子称一台。经上海市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从仲某兵处扣押的汽油符合《车用汽油(V)》92 号的技术指标。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仲某兵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启东法院判处涉事男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8000 元,退缴违法所得 12219.74 元,同时没收扣押在案的 2068 斤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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