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24日讯(通讯员 李荣 张久召 记者 万凌云)人逢喜事喝点酒是常事,但饮酒后不驾驶机动车这是常识。22日,镇江市民唐先生上午刚刚办理了退休手续,尚未领取到退休工资,夜间却因无驾驶证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镇江京口二中队民警查获,将面临十五日以下拘留和1200元的罚款。
22日夜间,镇江京口交警大队在该市市区第一楼街开展秋风行动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夜间10时许,二中队指导员赵建在第一楼街发现一男子由南向北驾驶摩托车,在距离交通违法整治点一百米处,缓缓地将车停下。当时,驾车男子未戴安全头盔,赵建便迎上前去对其检查。
不想该男子看到警察后,极度紧张。民警当即令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检查。谁知该男子竟很江湖地双手合十,然后称自己没有驾驶证,对不起要民警帮帮忙,放自己一马。稍一靠近,民警就闻到其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
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巜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无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将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处以一千元罚款,记十二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民警告诉记者,经查该男子,姓唐,今年56岁,家住镇江九里街,在镇江市区某运输企业工作。当天上午,唐某刚刚办理了退休手续,随即就将退休喜迅发到朋友圈,亲戚朋友都为他高兴。期间,他的三个连襟看到后,提议要为他庆祝一下,决定晚上在家住镇江鼓楼岗的二连襟家小聚。
唐某应约而至,晚上和亲戚在一起,喝了点小酒。酒桌上,唐某回顾了工作38年以来的酸甜苦辣,几个连襟听得比较入神,大家也十分开心,这样直到晚上十点才离开。
民警还透露,离开前,因唐某喝过酒,几个连襟劝他不要骑摩托车,但唐某十分自信也非常坚定的说,“没事,我慢慢开”。没想到唐某从鼓楼岗到九里街在回家的路上,就被民警查到。
面对警方严厉的处罚,刚刚退休的唐某,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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