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梅锋和杨军两人事先预谋好,两次骗来年轻女性实施强奸。事后,两人抢劫了她们共 2.2 万元。而此前,他们还在路上抢夺路人的金链子。近日,南京栖霞法院审理了此案,梅锋被判有期徒刑 12 年,杨军被判有期徒刑 11 年。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梅锋 91 年出生,初中文化,一直没有工作。从 2008 年起,他多次因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才一年,他因涉嫌抢夺罪、强奸罪、抢劫罪再次被逮捕。而与他年龄相仿的杨军,此前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6 年 4 个月。
两人合谋骗来女孩实施强奸
2016 年 9 月 4 日,梅锋和杨军两人约出一名在 KTV 工作的女孩贝贝,说是晚上要在她那里唱歌,先过来陪他们吃个饭。两人将贝贝带到一个偏僻的地方,梅锋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事后,为防止贝贝报警,他们拍下她的裸照和视频,并抢劫了她 1.5 万元。
贝贝表示,案发前她只见过梅锋一次,后来接到电话说是陪他们一起吃饭。她出去后,就上了梅锋的车,车上的副驾驶坐着杨军。她被带到一个房间后,梅锋强奸了她。两人拍下她的裸照,并让她说一些要做男女朋友的话录制下来。随后,让她通过社交账号转 1.5 万元给他们。为了掩人耳目,让她在社交账号里说 " 亲,收到了吗 "、" 老公永远爱你 " 之类的话。为了防止她报警,他们还留下他父亲和哥哥的联系方式。
" 当时我的手机被杨军拿走了,没办法报警。也不敢反抗,怕挨打。" 贝贝说:" 直到民警打电话来找我,说是他们俩被抓了,我才安心。"
两人以相同手段再次骗来女孩
贝贝的事情发生没几天,梅锋和杨军再次以同样的技俩骗出来晶晶。他们把晶晶带到同一个地方,杨军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事后,再次通过拍裸照和视频、以及做假账的方式抢劫了晶晶 7 千元。但晶晶回去后,在朋友的鼓励下,来到派出所报警。
晶晶表示,梅锋打电话让她出来吃饭,她就出去了。梅锋和杨军两人带到一个偏远的地方,梅锋便借口离开了。在房间里,杨军对她实施强奸。尽管她一直在反抗,但杨军告诉她再叫就弄死她。后来,梅锋敲门进来,拿起她的手机便给自己的社交账号打钱。为了防止她报警,拍下她的裸照和视频以及身份证。
" 我非常害怕,所以当晚并没有报警。" 晶晶说," 后来我告诉朋友这件事,他们都建议我来报警。"
他们还对路人实施抢夺
公安部门将梅锋和杨军两人抓获后,经审讯发现,他们之前还对两名路人实施抢夺。
2016 年 8 月 21 日晚上 11 点左右,梅锋和杨军两人一起驾驶助力车抢夺路人王某的项链,王某大喊一声,梅锋没抓住项链只得离开。随后,梅锋再次抢夺路人刘某的金项链,他抢走一截金子便飞速离开。
法院认为,梅锋、杨军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他们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和抢劫他人财物,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杨军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判处梅锋有期徒刑 12 年,并处罚金 3.4 万元,判处杨军有期徒刑 11 年,并处罚金 3.4 万元。二人均需对受害人赔偿损失。(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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