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获悉,新吴警方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民警和户口协管员深入辖区出租房排查各类潜藏的安全隐患和违法出租行为。
7月至今,共走访出租房屋10万余户,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3500余处,查处违法出租行为14起,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旺庄派出所社区民警张照杰介绍,二房东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履行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是导致出租房屋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主要原因,有些为了利益更大化,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承租更多的租户,增加了人员密度,导致出现更大的风险隐患。针对这一情况,新吴警方印制了16万份《关于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在各小区出入口、楼道口以及每一户出租房屋内进行张贴宣传,并以社区为单位由社区民警组织全体二房东召开专门会议,分发通告、宣读相关法律法规、逐人签订治安责任书,要求二房东切实履行管理责任。
同时,利用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对仍不履行管理责任的二房东依法严肃进行处理。
近日,民警在对春潮花园、新光嘉园、长欣公寓等小区集中检查时发现,二房东杨某、汪某等人出租房屋时,未按照公安机关规定向警方报备,且登记承租人信息不清,甚至有不登记情形。警方为此对违法租赁行为人杨某、汪某等人进行了治安罚款。据悉,目前共处理不履行管理责任的二房东14名。
新吴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卢伟表示,针对群租房管理难点,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重点的处罚行为包括: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房屋出租人不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房屋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以及承租人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的,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和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同时警方鼓励市民发现、规劝和举报违法租赁行为和出租房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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