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工作制的弹性周期越短越好,太长如果多人休假时间重叠将导致部门瞬时缺人,还有“假期综合征”的问题。
你还在为全年只有两个长假而苦恼吗?贵州省清镇市的一项改革,估计会让不少醉心于拼假攻略的“自制长假族”羡慕嫉妒恨。
这项改革的主要举措,可套用“有一个好消息和坏消息”的句式:好消息是,每月有一次8天长假;坏消息是,要连续上班22天。当地宣布,从今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将用半年时间,在全市9个乡镇部分岗位试行这项工作。
在网上,此举不出意外地引发一片争议:有人认为这弥补了当下长假“严重不足”的短板;也有人觉得,长时间工作对身体不好,一休休8天也很容易患上“假期综合征”,还是上一周休两天最好。
这里面其实不乏误读:首先,“每月连上22天再休8天长假”只是“可以”而非“必须”,这并非硬性规定,而是供自选方案中的一种。
其次,从当地官方的表述——“试点旨在打好服务‘时间差’,解决群众特别是‘上班族’上班忙、农民农忙等由于时间关系办事难的问题”看,该规定目前主要适用人群是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人员,而非那些企业上班族。
针对外界质疑,当地有关方面称这符合《公务员法》的第七十六条规定,仍然坚持以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为基础,只是实行错时延时制,相当于按“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让他们长时间加班再调休。
这看似挺合理,错时上班也能跟市民、村民主要下班或休息日来办事的特点接驳。问题是,《公务员法》中说的“加班调休”针对的通常是非常态情形,而当地则是将加班调休作为常态化、制度化举措。
正常情况下,弹性工作制的弹性周期越短越好,太长可能面临多人休假时间重叠,还有生物钟难切换的问题。比起“连上22天再休8天”或“连上260天休105天”,“上5天休2天”并允许弹性调休是更科学的休假模式。
更何况是政府部门,特别是很多公共服务窗口,公共服务,重要的是应民之需,可依照当地工作时制改革的措施,若工作人员一起休导致整个部门人手畸缺乃至瘫痪,摊上了“民欲办事而人不在”,该怎么办?而要避免这种情形,协调成本恐怕不低。果真如此,这还不如当下普适的“上5休2”,并允许加班后调休、可根据事假调整上班时间的模式。
所以,公共服务部门“每月在连上22天的基础上休8天长假”,还得周全考量,若真要试行起来,问题怕是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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