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0日,经过连续7天7夜的艰苦奋战,随着湖北黄梅警方将潜逃至浙江省玉环市的犯罪嫌疑人戚某文抓获归案,发生在黄梅县大河镇的“12·24”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
岁末突发黄金劫案 金店店主梦中遇害2017年12月24日下午3时许,湖北黄梅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黄梅县大河镇经营金店的王某与家人失去联系,金店已经两天没开门营业,电话也无人接听,请求警方帮助。接到报警后,黄梅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至王某经营的金店,发现金店大门紧锁,喊话也无人应答。透过后窗,派出所民警发现金店后面的卧室地上有大量血迹。
发现该情况后,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上报县局。接报后,黄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河派出所等单位迅速对案件进行侦查。在案发现场,民警发现金店店主王某已经遇害,金店柜台内金饰被洗劫一空。由于案情重大,当天,黄冈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延生带领市局侦察人员赶至现场指导侦查破案工作。市县二级公安机关当即成立了四十余人破案专班。
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受害人王某,男,现年55岁,在黄梅县大河镇经营金店15年。据周边商户反映,该人性格平和,不与人结怨,长期一个人在店经营,前不久刚从南昌进了一批金银首饰,被害当晚八时许还到对面药店买药。
现场勘查刻画疑犯 天眼捕获黑夜魅影当天市县二级公安机关技术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现场勘查,被劫金店位于一栋一间三层民房的一楼,二三楼无人居住,中心现场一楼前后门窗完好,也没有撬动的痕迹。经过一天一夜反复勘查的工作,发现作案人从被害人家旁边的一间无人居住的楼房中潜至楼顶,撬窗进入受害人家,趁受害人熟睡之机,用钝器多次打击受害人头部致其死亡,然后直接进入受害人一楼前面的金银首饰柜台,将柜台内所有的黄金首饰拿走,逃离现场。其它存放银饰和玉器柜台饰品完好无损。
勘查人员循迹追踪,在现场上获取了大量的痕迹物证,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关键支撑。现场勘查初步表明:此案为一人所为,体型偏瘦,身高1.70左右,作案人对周围环境及受害人经营情况和生活起居非常熟悉。作案人的动机和目的非常明确:就是杀人后抢劫黄金首饰,案发现场没有打斗、挣扎的痕迹,初步推测王某是在睡梦中被人突然袭击杀害,死亡时间大约在12月23日凌晨3时左右。
由于事发凌晨,没有目击证人,被劫金店内外也没有安装视频监控,无法获取案发当时情况,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了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专案组民警围绕王某的死亡时间,迅速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十余家门店商铺,十余个小时的社会视频监控画面,组织视频侦查民警24小时轮班调阅视频。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终于在离案发金店约30米的网吧门口的视频中发现一段有效信息:12月23日凌晨3时47分,一个带帽遮面的背包男子出现在视频监控中,而该男子出来的方向正是金店方向,出现的时间刚好与案发时间吻合。怪异的装束、同一的方向,吻合的时间,种种迹象表明该男子有着重大作案嫌疑。
摸排千人鉴真凶 跨越千里奏凯旋
经过侦察人员认真细致的检验和比对,从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中成功提取了嫌疑人生物信息。为确切掌握嫌疑人的具体身份,在武穴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开始以案发地为中心对黄梅、武穴两个县市进行全面的样本采集和调查摸排。12月28日,在经过大量的样本比对后,民警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是武穴市梅川镇胡立村的戚某文(男,汉族,现年47岁,木工)。办案民警立即赶赴其家中实施抓捕。然而,当民警赶到戚某文家中时,如惊弓之鸟的他于两个小时前逃之夭夭。
黄梅警方立即对戚某文展开网上追逃,并获知戚某文已逃往浙江。于是,办案民警立即马不停蹄赶往浙江对戚某文进行追捕。12月30日上午9时许,抓捕民警在浙江省玉环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将潜藏在浙江玉环市的戚某文抓获归案。12月31日,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黄梅。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戚某文对其抢劫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戚某文曾因故意伤害罪在广州被判刑6年。据其初步交待:前不久刚从贵州打工回来,有一次在大河街上给其女儿买衣服,发现王某金店内只有一人,且店内防范措施不全,于是产生了杀人抢劫之心,经过多次观察和准备,最终选择了23日凌晨动手,得手后,戚某文将赃物作价37万卖给了一家金银首饰店。目前,犯罪嫌疑人戚某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张万军 通讯员吴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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