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2018年8月10日15时许,一男子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在自己身上浇上汽油将自己烧伤。警方迅速处置,已将其送医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经查,该男子系周仲明(现年66岁,曾任洪雅县县长,2001年因贪污、滥用职权罪被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前县长法院门口浇汽油将自己烧伤 警方: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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