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最近湖北阳逻的一名网友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发问:武汉媒体为什么专门报道假新闻?据这位网友统计,涉及改变新洲命运的12大新闻(投资40亿以上)的,有11个烂尾了,仅仅地铁21号线没有烂尾。据此该网友质问:记者为什么要帮助官员给老百姓画饼充饥呢?
面对这一笔笔“旧账”,《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官方回复称,“我们相信您反映的都是事实,我们也为此感到汗颜和惭愧。但要说我们当年的报道是撒谎,是帮助官员给老百姓画饼充饥,这个说法我们不接受。……我们只是发布这些政府规划,而且这些新闻的来源渠道是权威的,而不是道听途说的。”
媒体有责任发布政府的重大规划新闻,但是一些主客观的原因导致地方规划未能真正兑现,这样的责任不在于媒体,而在于政府规划的工程“半途而废”。比如,有些官员的任职变动,导致工程没有实施到底而“烂尾”;有些是因为地方政府的规划和决策本身有问题,实施到一半无奈“烂尾”;而有些是地方引入的工程实施方出了问题,资金链断裂或安全保障不过关,工程不得不搁浅。
虽然原因各异,但无论是何种原因,很多“烂尾”工程往往与一些地方政府自身的决策、规划和管理不科学脱离不了关系。
一些地方的领导者好大喜功、不切实际,盲目推动大工程大项目上马,等项目上马后,才发现项目无法真正完成。而另外一些工程项目,则因为“权力寻租”,一开始就被个别官员承包给了资质或能力不行的施工单位。如果这些施工单位再承包给第三方、第四方,那工程“烂尾”之后,更是有可能出现“踢皮球”、相互推责的局面。
更要命的是,这些“烂尾”工程最终带来了多大的损失,鲜有人去计较,更少有人去反思项目从立项到最终失败的真正原因。换句话说,很多项目就算已经被认定“烂尾”,也没有人被追责。可能也是缺乏反思和追责的机制,导致了类似的“烂尾”工程和“拍脑袋”决策始终禁而不止。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或官员当年许下的诺言,都没有人再会去计较了。这次却出现了一个较真的市民,像个无知的孩子一样,戳穿了当年一些官员吹过的“牛皮”。这就非常尴尬。
前段时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一部被认为避免“拍脑袋”决策的、防范一把手“一言堂”的重要法规条例,因此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从舆论对这部法规的关注热情中也可知,民众对于各种不科学决策,有多么深恶痛绝。
行政决策失误被认为是“不落腰包的腐败”,应该说此言非虚。其实一些重大的行政决策失误,远比单个官员腐败的危害性要大,因为其带来的损失往往非常巨大,而给政府公信力造成的损害更是难以估量。
每一次重大决策,其实不妨多问问:听取群众意见是不是“走过场”?专家的意见是不是真心的?工程的决策和实施,是不是透明的、合法的?要让重大民生新闻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让政府公信力得以保障,显然就必须最大限度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合法化,当然,也需要当初那些政策的决策者们给期待已久的市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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