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泰国大象踩死中国旅行社领队事件,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泰国警方披露了最新调查进展。泰国警方称,尚没有证据证明事发时有人拉扯过大象尾巴,但事发前有很多人围着拍照,大象可能被刺激。目前,泰国警方认定,驯象师控制大象不当,事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众所周知,旅游业是泰国的支柱产业,而“骑大象”又是较为常见的特色旅游体验项目。
然而有网友认为大象骑乘表演违背大象天性,本身是非常残忍的行为,与现代文明相距甚远。从动物权利的角度讲,有必要尽早将“骑象”从旅游项目中剔除。那么,你是如何看待“骑大象”表演的?泰国骑大象旅游业真实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看企鹅问答的达人们怎么说?
腾讯旅游“百人计划”作者背着女儿去旅行:在“骑大象”的背后,是一条完整的“黑暗产业链”。
作为一名旅游从业者,可以说对“骑大象”这一件事,以及这种现象背后的“黑历史”早有接触。对于许多旅行者来说,去泰国、缅甸、尼泊尔等国旅行,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就是骑大象。或许有人会矫情说:“我们能骑马和骆驼,那么为啥不能骑大象呢?”
我可以用简单的一句话回答你:那是因为马、骆驼、牛等都是被人类驯化过的动物。而大象并不是!它们的基因决定了它们并不适合做牛做马。而且,大象的智商和情商,要远比我们想象的高很多。
要知道,大象虽然长得高大,但一头成年大象背上最多可以承担150公斤的重量4个小时。然而事实上,通常一次会有至少两个成年游客会坐在大象上,而大象一天的工作时间远不止4个小时。
而且为了让大象驯服,驯象师会先将小象从母象身边带走,关在一个小笼子里用尖锐的矛去刺它,让它彻底崩溃,然后训练它做各种动作。换位思考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孩子在经历着这样的事,你会有怎样的心情?
不仅如此,在“骑大象”的背后,是一条完整的“黑暗产业链”。随着旅游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大象被训练作为“表演者”及骑乘。根据统计,仅仅在泰国用于娱乐旅游的大象数量就有将近3000头,这还只是登记在册,有据可查的数量。
其实,大象是少数有自我意识的大型哺乳动物。在英文里有一句俗语:“An elephant never forgets”,用来表示一个人记性好。人类所做的一切,大象都会记在心里。中国有一句古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更想说:“人所不欲,勿施于大象”!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官方帐号世界动物保护协会:游客出于猎奇的心理去骑乘大象是不必要的,而且是不安全的。
1)人工圈养的环境无法满足大象生存的基本需求,为了使它们能够从事骑乘和表演活动,大象都会在幼年经历残酷的训练,人类需要征服大象并建立主动权,这都会给大象造成各种痛苦和巨大的心理压力,大象在失控或在疲劳、有压力、被剥夺自由的情况下,可能无法预测它们的行为,而且很难控制,这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游客出于猎奇的心理去骑乘大象是不必要的,而且是不安全的。
2)对于象夫而言,伴随着旅游业的兴起,旅游业圈养大象数量增长,年轻一代的象夫的数量不断上升,他们没有传统象夫的背景,主要为了就业而成为象夫。这些年轻的象夫不了解大象的需求,较传统的象夫而言,他们更趋向于经常使用残忍的方法来训练大象。这些年轻的象夫没有传统的训象经验,因而导致流动率非常高,这也给大象带来更大的压力和痛苦,因为它们要不断地调整自己去适应新的象夫。除了象夫与大象之间关系的问题,在许多大象营地,象夫的生活条件也让人无法接受,而且工资很低。
3)在“交配”期,由于自然而周期性地产生睾丸素,公象行为会变得不可预测且极度具有攻击性。
解决方案:大象友好型旅游,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减少了许多游客与大象的互动。以友好的观赏大象的活动取代大象骑乘或大象表演等旅游娱乐活动。通过友好的观赏大象的活动,游客能够了解这种复杂而巨大的生灵是不能被圈养的。
这些旅游场所可以让游客在半自然栖息地的环境下观赏大象,或者在自然栖息地的环境下,游客在与大象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来观赏大象的活动。至关重要的是不能够强迫大象参与任何娱乐表演活动,要保证大象有机会表达它们的自然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训练有素的象夫需全程管理大象,以确保游客和大象的安全。
企鹅答主小火车客:动物表演也有很多种,不可一概而论。
在欧美澳、新加坡等发达国家的动物园里,“动物表演”已经进化为动物行为展示,展示的内容都是动物的自然习性——比如猛禽的高空飞扑、鹦鹉的多用途嘴喙、鹈鹕潜水捕食、海狮和水獭的游泳技能等等。
不会让动物去做钻火圈、骑自行车等违反它们天性的事情,训练过程也只有正面引导,不能有惩罚。对观众而言,看这种表演可以增进对动物的了解、增强环保意识,而不会产生“动物供人取乐”“模仿人类的动物才是好动物”这种观念。
因此上述这样的表演,在发达国家的动物园里还是很普遍的。国内只有广州长隆还比较沾边,但还是有过多反自然的娱乐化内容。
国内对公营动物园的动物表演一刀切,估计一是因为对现代动物园的动物表演不够了解(就像广电对游戏产业的态度一样),二来也是因为国内行业水平太差、开了这个口子就很难控制吧。现在各野生动物园、海洋馆这种残害动物又毫无科普价值的表演,确实不应该存在。
除了一些违反动物天性的表演应该取消之外,还有些人为了获取毛皮,动物们被关在狭小的笼子里,有的失去了眼睛,有的被养得超级肥胖,你觉得残忍吗?
企鹅答主琳琅:生而为人,跟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懂得慈悲的意义,知道善良的珍贵。如果真像有些人的论调,崇尚邪恶、残忍,冷漠,那么我们的世界将会怎样?弱肉强食,本无可厚非。但是,为了取乐,为了自己的欲望,就屠杀甚至是虐杀动物,身而为人,于心何忍?从用上来说,为了得到上好的皮革,让母牛不停生产,既产了奶,又得到初生之犊,而这个刚刚降生的生命,还没来得及看一眼红花绿草的世界,还没有吃一口妈妈的奶水,就被工人在自己脖子的血管上插上管子,活活放干血而死。
为了得到藏羚羊的皮革,一次围捕就杀光所有的成年藏羚羊,让还在吃奶的藏羚羊羔活活饿死在被剥了皮的,已死去的母藏羚羊身边。杀大象,取象牙。杀犀牛,取牛角。那一样,关于生存?再从吃来说。不好好吃饭。为了得到一口鲜美,虐杀动物,手段极其残忍。视频上,为了吃口炖狗肉,非得用焊枪一点一点把狗狗活活烧死,从视频上看到,狗狗在临死前,忍受了巨大的痛苦,在极度的恐惧和伤痛中死去。再从谋取暴利说。为了加重肉的分量,往活猪,活牛的胃里插管注水,往活鸡的胃里灌沙子。为了让顾客长期买自己的宠物狗,给狗崽喂食裹了水泥的食物,买回去不久狗狗就拉稀而死。这和生存有关吗?人类要反思的。我们是万物之灵,会利用制造工具。凭借智慧,站到了食物链的顶端。但是,我们也是万恶之源,饕餮万物,不知反思。默认,甚至赞扬恶行,把对动物植物的虐待说的天经地义。事实真是如此吗?人类在伤害异类的同时,也在坑害同类。看看周围的案例,杀人放火等等。动物世界里的残忍是为了生存,无心的。人类世界的残忍,是有心的。如果不加以制止,那么人类的这种残忍早晚反噬到我们自己身上。
就像答主们所说的,要对大象进行保护。那么国家在动物保护方面都有哪些法律法规呢?
企鹅答主:武汉嘻哈
动物是一种宝贵的生物资源,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国家还是比较重视,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众所周知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刑法》里也有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条款,有罚金、拘留、还有判刑的。
每个人都需要自由,动物也是如此,既然你喜欢它,就让它去过自己的生活,自由的飞翔,一昧的占有,还将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武警广西边防总队防城港边防支队横江边境检查站就已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132只、中华鲎120只,死体夜鹭90公斤。那么,贩卖保护动物在法律上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知名法律博主法律人张一鸣: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以前,我国的相关法规处罚对象主要是捕杀和交易者,比如在2015年我省宣判的一起农家乐买卖穿山甲的案件中,农家乐老板因为买卖一只穿山甲而被判处8个月的刑期,食客并无处理。
但是今后,食客也要追责了。因为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刑法》中,对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些特殊爱好的食客看见野生动物,总觉得很补身体。可人类饲养的鸡鸭鱼肉鸽还不够补吗?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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