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6月15日,最高法官微转发了人民法院报的文章《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文章认为是媒体的误读和人性的自私,使得彭宇案成为个体冷漠、逃避救助行为的借口。彭宇当年撞老太一案法律上早有定论,但为什么十年后,依然有人把它当成一个“好人被讹”的标志性事件?
要点速读
“彭宇案”确实已经成为一个坚挺的符号
南京"彭宇案",是2006年末发生于南京市的一起引发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在法律程序和法律事实上,该案早已了结,官方也曾给出说明,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2012年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称:“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驻马店女子遭二次碾压现场
彭宇确实撞了人,“彭宇案”中不存在“好人蒙难”的情节,是经过证据检验的法律事实;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不可能只是因为一次法院判决,是通过常识可以做出的判断。但这不妨碍每逢关于世风的大讨论,彭宇就成了“好人难做”的符号,“彭宇案”是法律伤害、败坏道德的例证。远有小悦悦案,近有河南驻马店女子被汽车两次碾压无人上前施救的案例。而在与后者相关的微博评论区,最常见的评论是:“自从南京法官因为一个‘不是你撞的人,你干嘛去扶’这样一个理由判罚,全国风气已经败坏到了极点!”
“彭宇案”的符号意义已经成为既定事实,这个漏洞百出的符号为什么如此坚挺?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一审判决书糟糕的说理掩盖了最终确认的法律事实,也成为许多人忽视事实的借口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十年过去了,公众早已不记得或者根本不清楚“彭宇案”判决书的具体细节,但却不会忘记这个简短有力,看似无赖的经典反问句。
反问句是网友加工的成果,原话出自“彭宇案”的一审判决书:“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这段判词在当年受到很多批评,主审法院王浩也因此被舆论批得狗血淋头。
法官用“假设”推理到底有没有问题?民事诉讼中实行“高度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所谓的盖然性即是可能性,在证据对某一事实的证明无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法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陈述,相关证人陈述以及间接证据等,对盖然性较高的事实予以确认,所以一审判决书用“假设”推理并无不当。
唯一的问题是,主审法官的“从常理分析”在逻辑上不够严密,不具有唯一性,毕竟这个世界还是存在“见义勇为”这种义举的。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分析:“彭宇案为何会引起争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审判决没有正确理解和运用生活经验推理。”这也是当时许多法律专业人士、媒体人曾经撰文狠狠批评过的。
有人用这幅漫画来形容“彭宇案”的道德杀伤力
但反过头来看,“高度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本身就无法脱离法官的个人生活经验。彭宇案的一审主审法官以“人性恶”的个人经验判断作为社会一般经验判断,并不完全是荒唐可笑的,甚至具有很大必然性,尤其符合生活的逻辑。“人性恶”理论是现代一系列制度设计的基石。而对于许多一线司法人员来说,“人性恶”也更符合他们对人性的认知。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讨论的重点就从“彭宇到底有没有撞人”变成了“会不会有人不计代价、不问回报的去做好事”。
“彭宇案”的错误传播也与人性契合:人更容易相信恶,但人总是过高地估计自己的道德水准
与其说“彭宇案”产生的负面效应,严重影响公众心态,不如说是严重迎合了公众的想象。“好人蒙冤”“好人得不到好报”是经典的戏剧母题,非如此不足以引起关注。当年媒体报道失衡,一边倒地相信彭宇,以耸动的信息挑逗公众的情绪,是需要检讨的。
而公众的心理常常是矛盾的。一方面他们觉得“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是一种冒犯,原因是这句话假定所有人做好事只因功利,而非无私。这时候他们对人性,对自己都充满了美好的想象。但另一方面,当身处要不要扶老人的情境时,他们又会假定所有跌倒的老人都道德败坏,试图讹诈,“彭宇案”前车之鉴,不扶不是我孬种,而是法律“逼良为娼”。
人总是倾向于高估自己的道德水准,人心本就倾向相信恶和夸大风险。
人们热心传播的,永远都是好心人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诈的新闻,而对那些真撞倒了老人却冒充见义勇为的新闻视而不见。
不要再拿“彭宇案”当软弱的借口
如果“彭宇真的撞了人”这一法律事实得到了充分传播,就会扭转现在的社会风气吗?
并不会。“彭宇案”没有引发道德败坏,在它之前,人心没有多好;在它之后,人心也未必变得更坏。“世风日下,道德沦丧”的慨叹很难找到坐标系。
做正确的事,从来都有成本和风险,尤其是在一个规则不明晰的社会,人们要突破自利、自保的本能,需要更大的勇气,这是不能强求和苛责的。
不敢做正确的事情,就是一种软弱。软弱在许多情况下,值得原谅。但“彭宇案”不是软弱的借口。做不到就是做不到,直面自己的软弱也是一种勇敢。
本文版权归属于腾讯今日话题独家版权所有,受法律保护。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