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转发评论文章:中国教育腐败惨不忍睹

国内评论来源2010-10-27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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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教育腐败已处于“重灾区”了吗?

虽说教育部门在分析高校腐败时,将案发的“高发地”,集中在招生、设备采购、基建、财务领域,但总体而言,近年来的高校腐败大案,主要还是在设备采购、基建领域,在招生领域,出现千万巨贪,就连很多高校人士也没有想到据媒体报道,大家普遍反映有几个没想到:第一是没想到在教育领域的这类高层官员也会被抓;第二是没想到他个人涉及的受贿数额巨大;第三是以为收点感谢费不算什么,滋长了腐败的贪心。

如果说发生在采购、基建领域的腐败,其危害主要是影响采购质量、破坏商业公平竞争,大搞权钱交易,而发生在招生、换专业等领域的腐败,其危害性就更大,直接颠覆教育公平。分析于案的案情,人们不仅要问,他接受104笔涉及高考录取的贿赂,都给这些委托人办了些什么?是不是不够条件也被录取?是不是违规运作自主招生?这样的操作,又影响到多少学生的命运他们本该录取却没有录取?本该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却名落孙山?同样,那29起换专业受贿,又是怎样操作的呢?

需要追问的,显然还不止这些。以于案的受贿金额看,高考录取平均每笔达到3.6万;转专业受贿平均每笔达到6万,能够支付这些的显然不是一般家庭、贫困家庭。这显然把高考录取、校内换专业变为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另外,从媒体的报道看,于案的一个特点是,利用手中的干部任命权力,给大中小学校校长打招呼。这就不由让人困惑,大中小学校长可以听领导一声招呼就操作入学、换专业、招聘用人,这样的权力在校内不可谓不大,进而,除了这位领导的“招呼”之外,校长们是否还听其他领导的“招呼”?是不是还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解决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人的请托?这样一来,高校的招生、换专业操作,有怎样的权力与利益链条,是怎样的不堪?

于案为我们勾勒了一幅高校腐败全景图调查显示,于兴昌一案牵涉学校之多,省内大、中、小学莫不涉及,其中包括吉林大学、东北电力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等30余所高等院校和专科院校这说明,高校没有所谓的腐败重灾区,而是处处都是重灾区。这样的现实,无疑产生两方面严重问题,其一,所有的教育规则被破坏,教育尊严荡然无存,校园之内也无教育公平与教育道义可言,其二,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公信力受损,人们所见的是从教育系统的最高官员到大中小学校长们,无所不能地运作权力,轻松地搞定自己想搞定的一切。这样于受教育者有害的教育别提追求一流,就连培养合格的公民也难。

尤其令人关注的是,自主招生和高校换专业这两大被认为是教育改革的领域,由于高校有一定的自主空间,成为被权势利用最多的地方。印证了社会舆论对自主招生、高校校内换专业是否公平公正的质疑。

这不是自主招生和换专业政策本身之错,而是权力不受制约的祸害。事实上,无论是基建、财务、设备采购,还是招生、学生培养管理,出现腐败问题,其根源是一样的,即行政权力在教育系统、学校的无所不能。根本上治理高校腐败,必须建立全新的教育管理体制,以及现代学校制度,实现教育的管评办分离,以及学校内部的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分离,这样,行政的权力才会得到制约,而办学才可能公开、透明。

就于案本身而言,在笔者看来,远未结束。司法机关应该顺藤摸瓜,审理涉案的30多所大学在招生、换专业中可能存在的权钱交易,以此让公众对大学的自主招生、换专业政策的改革与推进以信心。同时,教育系统应该痛下决心,以此作为推进全面教改的契机,斩断复杂的教育权力与利益关系网,构建新的教育管理秩序,只有如此,才能还教育以健康、有序。(熊丙奇 (微博))

特别提示: 本帖只代表 罗宗华 的个人观点,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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