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清华大学校长宣布,以后不会游泳不能从清华毕业,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论。虽然大部分参与讨论的人,都非清华学子,从严格角度看,这似乎不完全是公共话题,但既然很多国人对这一规定有浓厚兴趣,不妨探讨一下,如此校规,是否合适?
很多人应该是第一次看到“不会游泳不能毕业”的新闻,新奇的感觉混合着诧异,又混合着“这成为我不考清华的唯一原因”的调侃,但这种事真的很常见。
校长邱勇在清华大学2017年教职工大会上宣布“不会游泳不能毕业”
自2000年北大进行体育教学改革起,游泳就被列入了本科生必修课,学生连续游完200米才可过关,获得1个必修课学分;2011年,厦门大学将游泳作为本科生必修课,占1个学分,男生连续游100米、女生连续游50米为考试通过,获得学分。
除了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这些一定会把游泳作为必修课的大学外,还有四川大学、宁波大学、上海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高校,都把游泳课作为或曾作为大学的必修课程。请注意,必修课的意思是,如果考试没通过,补考又没通过,可能拿不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但是呢,真的因为不会游泳而不能毕业?不太可能。2006年,面临毕业的北大本科生中,尚有3人未通过游泳考试,已无补考资格,但是北大校方说:“如果学生努力了,但仍屡考屡败,老师们也会帮忙想办法。”
清华大学称,“不会游泳不能毕业”的要求,从2017级新生开始执行。这首先给大龄学长、学姐打了一剂安慰针,“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其次,判断会不会游的标准相当之低:在新生入校后进行游泳测试,只要用四种泳姿(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中的一种,游50米就算达到要求。不计算时间,且只要50米,在目前各高校中,算比较低的要求。
最后,也考虑到特殊情况,“如有皮肤病、慢性病、心理疾病等不适合游泳的,可不参加。”总的来说,清华的游泳新规,还是相当人性化的。清华大学体育部主任刘波解释,游泳是必备的生存技能,从长远来看对学生有利。而且游泳的锻炼效果比较好,有助于提升耐力,且在水中运动,引起关节肌肉的损伤比较小。
最让人感到清华用心良苦的是,为了让学生有时间学游泳、参加体育锻炼,还将从排课入手,大一新生15:55-19:20不排课。游泳课为了确保安全,采用的也是20人小班制。
中国的民间智慧是无穷的,既有“技多不压身”,也有“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具体到游泳这件事,到底是学好,还是不学好呢?
当然是学好,有条件的最好学。在遇到溺水事件时,会游泳显然能提高存活几率。根据卫计委提供的数据,中国每年约有57000人溺水死亡,其中,溺水死亡儿童占非正常死亡儿童的40%。所以,大学再学,是不是有点迟了?
实际上,好的中小学早就开设了必修的游泳课程,比如北京史家小学、北京四中,每年都在北京市中小学生游泳公开赛中取得佳绩。主要受地域、气候、经济的影响,目前我国开设游泳课程的学校基本集中在北京、杭州、南京、厦门、广州等地。说实话,别的因素基本可忽略,基本取决于财力,有太多想开而开不了的。
北京史家小学游泳队每年都创造佳绩
“在海边长大的孩子不会游泳,听起来不可思议,却是事实。”民革海南省委曾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海南有79.4%的学生不会游泳,女生不会游泳的比例更高达94.7%。然而,溺水死亡事件却是一年复一年地不幸上演。
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等,都非常重视青少年儿童游泳运动的普及和提高,有不少学校都把游泳课纳入中小学体育的必修课程,进行正规化教学与训练。
中小学如果没学,大学应该是最后一次“强制”的机会。高校体育是学校体育的最后一站, 是学校体育与社会体育的接轨处,也是终身体育的关键环节。一些来自偏远地区或者县城以下学校的学生,以前没有机会学习游泳,现在通过自己奋斗,考上了一个条件不错的大学,有条件学习游泳,也算是一种弥补。
很多人在新闻评论里指出,我可以一辈子不和水接触,完全避免溺亡风险,为什么一定要认可这样的规定?这种说法并不是没有道理。那我们就来看看,清华把游泳和毕业挂钩,存在哪些争议。
首先,所谓“不会游泳不能毕业”,是指把游泳课列为必修,任何一门必修课过不了(包括补考)都不能毕业,所以这个问题变成了“清华是否有权把游泳课列为必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应有包括招生自主权、学科设置自主权、课程设置自主权等7项自主权。所以说,清华大学有权将任何一门课程设置为必修课。另外,教育部已有“体育成绩不合格按结业或肄业处理”的规定,清华大学在引体向上、50米跑等体育项目外增加了游泳这个项目,也属于职权范围之内行事。
其次,从动机来看,清华也解释得很清楚。其一,是为了改变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下滑趋势,因为目前“清华学生的锻炼习惯和学校的锻炼氛围不如以前”;其二,早在1919年,学校就提出“不会游泳不能毕业赴美”的要求,距今已近100年,是老校规,后来因为场馆问题才停止,现在条件又满足了,只能说是恢复校规。
即使退一步说,清华这个规定有不合理之处,也应该尊重大学办学的独立性,而不是指望教育部门出面干涉。大学独立性,很多人常常挂在嘴上,要想实现,除了要去行政化外,也要允许一所大学把教学任务在一定范围内作为“私事”来处理。最重要的意见来源,应该是清华学子、老师,而不是其他人。
况且,每个高校都有自己的传统,比如清华的体育一直不错,可以出台一些鲜明的、强制性的、甚至有不合理因素的校规。再如汕头大学,2012年起,汕大公益课程设为必修课,学校要求2012年及之后入学的学生,都必须修读公益课程,学生们必须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慈善实践活动来获得“爱心学分”。这一课程的设立,就和汕大由李嘉诚先生大力资助,也希望汕大学子有公益之心有关。
按照中国大学的风格,很难出现学生真的因为不会游泳而不能毕业的现象,这个校规本身,更多体现了提倡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