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以来,沭阳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利用4年时间,集中整治了县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2083台。按照环保部要求,到2017年底,所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都应实现清洁能源替代,改用生物质颗粒的,应使用专用锅炉并配备高效除尘设施。
为进一步掌握沭阳锅炉整治的真实情况,县环保局联合县“263”办公室开展全县燃煤锅炉整治后督察行动,重点核查燃煤锅炉是否按要求整改、是否存在偷烧燃煤、除尘设施是否正常运作等情况。对于未按照要求整改或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县环保局将按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条款,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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