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县物价局通过“三种形式”落实价格政策,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优化市场价格环境,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打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宣传形式。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价格举报问题集中或呈上升趋势、出现社会反映强烈的价费问题、重要价费政策出台或变动等情形时,采取走访、宣传等形式提醒相关经营者、行业组织者等应当履行的价格义务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是培训形式。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价格执法培训会,并结合工作实际加以运用,开拓了视野,化解了问题症结,着力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水平和信心。每个行业检查前,局领导对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讲解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价格政策法规等,提高工作效率和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调解形式。成立价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行政执法调解室,负责对群众投诉举报等价格纠纷进行调解、解释。对信访、行政复议、价格举报投诉、价格争议等价格矛盾纠纷,正确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进行解决。价格行政调解达成协议的,各方当事人签订价格行政调解协议书,并及时对各方履行调解协议情况进行回访,督促各方履行约定义务,巩固调解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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