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沭阳根据《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和申报工作的通知》(宿委农〔2016〕50号)文件精神,对照《宿迁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标准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宿委农〔2010〕30号),积极抓好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发展,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通过县级初审推荐、市级复审,2017年1月,沭阳新获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由51家增加到64家(原51家中监测掉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基数的增大,合理调整了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产业带动结构,有力扩充了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后备队伍”。
沭阳新增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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