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新闻网讯(记者洪磊通讯员姜波蒋余)“感谢组织部门送来的提醒单,让我充分了解到了乡(镇)长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找准了今后的工作方向。”日前,履新不久的沭阳县龙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福龙收到了县委组织部发出的《初任函醒通知书》。
年初以来,沭阳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函醒”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日常行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为领导干部“提神醒脑”。
据了解,“函醒”制度是一种非惩戒性监督管理方式,包括初任函醒和任中函醒,即对新任领导干部以《初任函醒通知书》形式告知其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和应严格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乡科级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尚不需立案调查的轻微违纪问题,以《任中函醒通知书》的形式进行提醒警示。
如何保证“函醒”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据沭阳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介绍,初任函醒对象在收到函醒单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就函醒事项作出公开承诺;任中函醒对象要就函醒的要求和内容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或解释,对函醒单中指出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由组织部门对“函醒”对象的践诺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对拒不回复,或回复中存在欺骗、隐瞒事实真相的“函醒”对象,该县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年初以来,沭阳已下发《初任函醒通知书》18份,《任中函醒通知书》8份,督促整改问题11个,有效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选任监督和保护,也密切了党群干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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