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南关医院胸外科主任 王维川:左上胸部刀砍伤,腹部两刀,还有其他部位,一共六刀。病人一来的时候还清醒,一上手术台就休克了,量不到血压了。
周龙法官后来被转送至沭阳县中医院,经过近六个小时的抢救才从死神边缘被拉了回来。
因一起债务纠纷案判决而结怨
被害人周龙,是沭阳县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主管执行工作,那么这个持刀伤人的犯罪嫌疑人是谁?他又与这位法官有什么深仇大恨要对其下此毒手呢?
案发后,沭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经初步调查,行凶者名叫胡小干,是沭阳本地人,也是沭阳县法院审理案件的一名当事人。
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刘碗力:根据我们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胡小干及其家人在2011年因为家庭债务被法院进行判决和执行,他对法院的判决一直不服不满,产生报复法官的行为。
警方表示,当天中午1点半左右,胡小干曾经驾车到周龙法官居住的小区寻找周龙,伺机下手。
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刘碗力:根据我们的调查,犯罪嫌疑人有驾车驶入受害人居住的小区。
记者:这个大概在什么时间呢?
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刘碗力:在下午的1点35分。
由于没有找到周龙法官,胡小干于是驾车来到法院门口等候。下午1点50分左右,周龙法官步行到法院大门附近,胡小干先是驾车撞向周龙,随后又下车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进行行刺。警方介绍,胡小干与周龙并无个人恩怨,只是源于对法院判决的不满。
根据沭阳县法院向记者提供的案卷材料显示,胡小干在沭阳法院共有34件案件,胡小干有的作为原告有的作为被告。
沭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 尹文光:从2011年开始,胡小干在我们院里有诉讼案件了,总共是审理案件24件,执行案件10件,审理案件他是做原告的11件,做被告的是13件,24件案件除了一件尚未审理完,其他均已经审理完毕。10件执行案件,其中有3件是作为申请人,有7件是作为被申请人。
尹文光介绍,虽然胡小干在法院的案件较多,但产生争议的案件却仅仅是其中的一起债务纠纷案件。
沭阳法院提供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10年7月4日,胡小干父亲胡道美向刘某等人借款。后因胡道美于2011年逝世,无法偿还。其中一名债权人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胡小干及其母亲吴某、妹妹胡某共担欠款及利息。
沭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胡道美生前与吴某、胡小干、胡某一直在一起共同生活,胡道美生前所购买房屋虽登记在胡小干名下,并与胡小干共同经营木材加工,胡道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经营,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因此判决由吴某、胡小干、胡某三人共同负担债务。
沭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 尹文光:他认为,他父亲的借款,不应该由他来承担清偿责任。
胡小干不服,向宿迁中院提出上诉,2012年7月23日,宿迁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执行过程中,胡小干因对一、二审法院判决其承担债务不满而多次到法院找当时的执行庭庭长周龙闹事,并在网上发帖辱骂。
不仅仅是发帖表达对案件判决不满,胡小干还经常在网上到处发一些侮辱性语言,在胡小干的微信个性签名上,都是侮辱法官周龙的话。
当地曾就疑犯信访专门召开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胡小干发帖辱骂法官从2012年一直持续到去年。为此,在2013年,当地政法委还专门召开了一次听证会,周龙和胡小干均参加了这次听证会。
沭阳县委政法委执法督察科科长 周川:这个听证会当时围绕胡小干的诉求,邀请了有政法机关的人,有律师,有人大代表,有政协委员,还邀请了网友,各界人士,参加的比较多。当时听证会就向开庭一样,让胡小干当面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你可以陈诉,可以申辩,你有什么问题,当大家的面提出来,然后由法院,被诉求的机关作出解释,让大家听你说的有没有道理。
听证会一共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经讨论后形成一致结论: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正确,胡小干的信访理由不能成立。
沭阳县委政法委执法督察科科长 周川:给他做了很多解释工作,从听证会之前,到听证会之后,各级都耐心做他思想工作,包括他家属工作,胡小干的母亲倒很讲理,认为应该他们承担这个责任,这个执行也没有问题的她说,但是胡小干他本人就是不服,他认为是他爸爸的债,不是他的债,他主要不理解就在这个地方。
然而这次听证会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胡小干依然没有停止信访闹访。据沭阳县法院通报,胡小干申请再审后,以电话、网络发帖等形式反复骚扰、威胁二审主审法官,并多次持刀跟踪、尾随、扬言炸死主审法官全家。
对于执行人员,胡小干的行为更是直接。他还经常采用暴力攻击执行人员,2014年他驾车在周龙所在小区门口冲撞周龙,因而被行政拘留。
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刘碗力:犯罪嫌疑人胡小干曾经行政拘留过三次,一次是七日,两次是十日。这三次都是因为公然侮辱,语言威胁周龙院长。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目前,胡小干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胡小干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遭受暴力伤害周龙法官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法官遭遇暴力事件时有发生 专家建议:
加强立法 保护法官权益
法官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法律秩序、社会秩序的最后守卫者。如果一个国家、一个社会连法官的人身安全都保护不了,那么我们怎么能期待法官来保护其他人的人身安全,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专家表示,接连发生法官遇害的事件提示我们,加强对法官的人身保护,在中国当下中国成了一个特别迫切的一件事。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均对保护法官依法履职出台了相关规定,这本身是好事,还应该从立法方面层面加强对法官依法履职的保护。
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 侯欣一:由两办来出台这样一个办法,然后再由最高法院来出台一个解释,它对本身社会其他各方的约束力是一个值得考量的问题。所以我个人觉得,由全国人大出台这样一个,对法庭秩序保护,对司法人员履职保护这样一些具体的规定,可能比两办和最高院出台这样的办法的解释,要更加地周全。
(视频及文稿转自央视端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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