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网讯 被执行人仲晓梅躺地放赖、声称被打伤 十一月三十日
(2017)苏1322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苏1322民初12741号民事判决书,据调查,被告范学武于2013年7月19日向原告张某借款30000元,原告数次催讨,被告仍拒绝归还,遂成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范学武、仲晓梅(二人系夫妻关系)归还原告张某借款30000元及相应利息。
被告范学武、仲晓梅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沭阳法院在执行(2017)苏1322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被执行人仲晓梅在法院执行人员传唤时,拒不承认自己就是仲晓梅本人,拒不接受传唤,后又以上厕所以由仍不配合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范学武扯打权利人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仲晓敏对抗情绪激烈,以躺地、放赖、嚎哭、受伤为由,规避法院依法传唤。且被执行人范学武与案外人(系其儿子范某)等数人,拉扯、围堵权利人,聚众喧闹,抗拒法院执行,致使执行工作严重受阻,执行现场一度失控,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被执行人唆使群众撕扯权利人
当地公安机关出警协助法院执行,法院执行增援力量及时赶到,在强大执行力量威慑下,被执行人范学武态度发生180度转变,表示接受法院传唤。
将被执行人仲晓梅及时送医
当日,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法院第一时间联系好120,及时将被执行人仲晓梅送县中医院就诊。经诊断,被执行人仲晓梅身体并无大碍,符合拘留条件。
因被执行人范学武、仲晓梅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分别被依法执行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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