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沭阳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针对涉民生案件展开“回头看、从严办、清积案”活动,旨在通过开展“六个一批”活动,即曝光一批、搜查一批、传唤一批、拘留一批、惩办一批、结案一批,查处长期隐匿转移财产,拖、躲、赖、藏等规避法院执行行为,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利用社会媒体平台和法院自媒体等方式手段,深度曝光案件被执行人及典型案例,借助社会力量,盘活司法资源,挤压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营造全社会参与执行、监督执行和支持执行的浓厚氛围,凸显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公信力和强制力。
执行局32名执行干警在副局长汤正的指挥带领下,对一起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开展强制搜查。
涉案被执行人顾汉兵无证驾驶无牌照三轮汽车,违反交通规则将受害人撞成重伤后逃逸,经沭阳公安局认定顾汉兵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1)沭刑初字第821号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顾汉兵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顾汉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刘某某的经济损失等费用103317元。
(2012)沭民初字第13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顾汉兵赔偿原告刘某某的经济损失等费用175633元。
两次判决共计标的额27万余元。
截至目前,被执行人顾汉兵拒不向权利人刘某某支付赔偿金。
法院于2012年6月20日对被执行人顾汉兵承包小房河东夹堆(从小户大桥至郑场)树木予以扣押。
因被执行人顾汉兵拒不申报财产,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诉讼,被依法宣布执行司法拘留15日。
2014年10月19日,在法院传唤顾汉兵的谈话中,顾汉兵明确表示:“五毛也没有,没有钱……”
经沭阳法院的多次查找、传唤和敦促,被执行人顾汉兵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2017年4月1日,本院对被执行人顾汉兵进行传唤,顾汉兵藏匿不见。
2017年12月16日,本院再次组织执行力量,对被执行人顾汉兵住所进行全面仔细搜查。共搜查出银行卡1张,邮储银行定期存单1张,银行存折3本,银元(袁大头)30枚。法院正在进一步核实搜查出的财产数额及账户来源,如涉嫌拒执犯罪,法院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办。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