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网讯 近日,沭阳警方依法查处一起物业殴打业主的案件。11月4日8时许,沭阳县永安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城区某小区西门处有人被打。接警后,永安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涉案人员汤某某,女,54岁,沭城镇人。颜某,女,53岁,沭城镇人。两人均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当天上午8时许,在该小区西门处,汤某某、颜某因部分业主宣传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一事而与业主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汤某某伙同颜某以撕、扯、拉、拽、扇打等方式殴打并侮辱业主徐某某。汤某某和颜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12月20日,沭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颜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对汤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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