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网讯 12月25日11时20分,接权利人举报,被执行人徐某所有的苏NCC***奔驰牌轿车正停放在某小区内。事不宜迟,迟则生变。沭阳法院执行员庄宜霖立即带领法警,驱车前往。
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查扣车辆
徐某,系(2017)苏1322执641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执行依据(2017)苏1322民初404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涉案标的45013元。
因被执行人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徐某的银行账户、房屋(都市雅苑1-2-XXXX)和苏NCC***奔驰牌轿车,将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诚信惩戒,敦促徐某立即履行法定义务。
执行人员抵达车辆停放处后,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徐某,徐某电话已呈关机状态。
组织拖运
经执行干警联系协调,法院将涉案查封车辆苏NCC***奔驰牌轿车用拖车运至指定停车场,进行实际扣押,择机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及时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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