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网讯 12月26日,沭阳县召开2017年第二批诚信“红黑名单”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情况,呼吁企业和广大市民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
发布会上,公布的“红黑名单”中“红名单”个人7名,“黑名单”企业5家、个人28名。
近年来,沭阳县不断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监管制度,先后出台《沭阳县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对诚信“红黑名单”内容进行更加细致划分,将恪守诚信者纳入“红名单”,把失信行为严重、事实清楚、造成较大社会危害,且具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失信行为的企业或自然人列为“黑名单”。
据了解,沭阳县对本次发布的“红黑名单”企业及自然人,将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合奖惩,列入“红名单”的,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在会展、政银企对接等活动中,重点推介;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优先支持诚信个人。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将公布曝光。
此次“黑名单”曝光期限为3个月,到期后,县信用办会将“失信企业曝光黑名单”信息从“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台”中删除。在曝光期内,被曝光企业如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大成效,由企业自主申请,经专门评审小组初审并报经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提前撤出“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台”并停止有关曝光活动。对于已当选的守信红名单企业和自然人,发布期内如存在违规失信行为或信用等级发生变化,经整改仍不能达到“红名单”条件的,将不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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